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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48号通告:11月22日18时起在全市范围开展核酸检测

发布时间:2022-11-22


11月22日凌晨,记者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48号通告。全文如下:

目前,我市本土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发现的阳性感染者数量持续增加,津外输入传播链条多链交织,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社会面感染者和隐匿传播风险持续存在。为全面做好我市疫情传播风险排查,全力遏制疫情上升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和身体健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11月22日(星期二)18时起在全市范围开展核酸检测,现通告如下:
一、11月22日(星期二)18时起,凡居住在本市的广大群众,采样前要回到居住地或在必要的岗位工作地保持原地相对静止,按照各区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街道(镇)、社区(村)组织安排,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全市各级机关、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要保证群众及时在居住地或必要的岗位工作地参加核酸检测。纳管区域的居民,以及隔离管控人员要严格服从属地街道管理和采样时间安排。
二、采样后需持有本次核酸筛查采样证明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可安排必要出行。鉴于当前疫情形势,提倡广大群众非必要不离津、减少流动、不聚集、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如需外出请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三、凡是从津外来返津人员和我市有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第一时间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四、全市各级机关、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查验职责,严格查验本次核酸筛查采样证明、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场所码和健康码。对于因故未能按时参加核酸采样的,要及时到辖区公布的核酸采样点补采,确保“应检尽检”。
五、凡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酸检测的应检未检人员,“健康码”调整为“黄码”,待完成核酸补测后转为“绿码”。
六、对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48小时内人员,暂不安排参加此次核酸检测,各区提前做好备案统计,妥善安排后续检测。对于疫情防控、核酸采样检测和城市运行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各区统筹安排,保障工作出行。
七、特别告知
(一)如出现发热,请勿直接前往筛查采样点采样,应主动提前向社区报备,服从社区统一安排,点对点至辖区发热门诊就医采样。如有咽干、咳嗽、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主动向社区报备,按照统一安排单独采样,并接受流调,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要保持静止,不得外出。
(二)请广大群众积极主动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和街镇、社区管理工作,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涉嫌故意逃避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冒名顶替、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群众根据社区(村)、网格员、网格小组长的组织安排,使用“天津数字防疫 APP”或携带个人信息登记二维码、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四)参加采样期间,请广大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发生交叉感染。晚间筛查,注意照顾好老人、孩子、孕妇及行动不便人士等特殊群体。
晚间气温较低,注意保暖。感谢您的理解、配合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