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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军工资质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快贯彻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津工信规〔2020〕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指南。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支持方式

对2019~2020年内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凭证等军工资质证书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证书20万元。其中,对同时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凭证的单位,只对其中一种给予补助。


二、项目组织方式

区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将项目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中介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认定,出具认定报告。


三、申报条件

军工资质证书须为2019~2020年内已取得的证书。


四、申报材料

将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及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

(一)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申报方向选择奖补类);

(二)填报军工资质申报表(附件29—1);

(三)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流程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局,负责区域内项目的组织、筛选、审核,联合行文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有关市属集团(控股)公司组织所属企业,通过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


六、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证书真实性负责,各区主管部门应对申报证书真实性进行核查。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高度重视项目申报过程中的保密工作,申报文件按要求标明密级,经本单位报单位保密部门审核后报出,不得通过网络报送,不接受邮寄。推荐文件一式二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及申报材料汇总电子文档光盘一张(word格式)。


附件:29—1.军工资质申报表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军民融合规划处  杨琦,联系电话:83605948;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军民融合规划处  郭伟明,联系电话:83605446)


2020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军工资质奖励项目申报指南(图1)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