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1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清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津政办发〔2020〕1号)、《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 保持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津政办规〔2020〕3号)精神和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武清区实际情况,区财政局代区政府草拟了《武清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三部分,15条措施。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稳步扩大实体经济资金供给、不断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全力防控金融风险三个部分,共16项措施,其中:
第一部分,稳步扩大实体经济资金供给。主要包括9项措施:一是保持融资稳定增长,充分利用信贷政策,积极拓展融资渠道;二是强化政银企合作,建立重点企业和项目融资对接机制,实现网格化、一站式、高效率的融资对接;三是支持实体企业提升改造,对区级重大制造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或设备购置实施贷款贴息,补贴资金不超过贷款总额的1%.四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有效服务实体企业技改、研发、节能环保等方面融资需求。五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给予个人最高30万元、企业最高300万元创业贷款额度,并按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六是加快小微企业贷款投放,重点加大对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贷款支持;七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减费让利活动,降低企业非利息成本;八是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在各园区成立专业机构,在信贷审批等方面为区内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九是加大科技型企业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企业融资支持,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放奖励资金和享受税收减免。
第二部分,不断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主要包括2项措施:一是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分别对重组我区上市公司、沪深主板上市成功、受理申请材料、中小板上市、天津地方交易所上市或完成股改的企业分别给予500万、300万、100万、10万和20万的奖励;二是扩大债券发行规模,支持优质企业发行各类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武清区实体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主承销服务的,给予实际发行金额的0.3%-0.5%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第三部分,全力防控金融风险。主要包括5项措施:一是拓展融资担保方式,推动本地政策性担保公司增资扩股,对被担保的区内中小微企业提供不少于担保金额0.5%的贴保补贴,同时给予担保机构0.25%的贴保补助,提升我区担保整体实力;二是大力处置不良贷款,加快不良贷款核销进度,提升司法诉讼处置效率;三是加快金融案件处置,建立金融案件处置绿色通道,加大对金融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 四是实施风险监测预警,建立企业金融风险监测制度,及时发现企业金融风险隐患。
《武清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施意见(试行)部分措施申请流程》原文网址:
http://39.107.137.8/index.php/index/newsdetail/id/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