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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2021年和2022年智能化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0〕16号)和《关于印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工信规〔2020〕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指南。现将2021年和2022年智能化改造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制造业企业购置机器人、数控机床等先进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围绕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和钢铁、汽车、石油化工、轻工等传统产业,以及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等重点领域,支持企业运用自动化控制或智能装备与系统、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通过设备更新、生产换线、工艺升级等,实施智能化、数字化、高端化、绿色化等技术改造项目,扩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提升制造、管理等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企业效益。企业购置的先进设备应以先进生产设备为主,可包括检测设备、研发设备、软硬件工具等必要的配套设备。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专项资金对企业申报项目采用奖补的方式进行后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申报项目中核定设备总投资10%的资金支持,每个项目资金支持总额最高50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企业须为制造业企业,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须均在本市范围内,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产权明晰,守法经营,财务制度规范。

(二)申报项目符合国家和我市相关产业政策,已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

(三)申报项目建设地须在本市范围内,购置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申请企业,须由申请企业在项目建设地使用。

(四)2021年申报项目竣工投产时间须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之间,项目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之间设备投资原则上不少于项目设备总投资的30%(按期间内发票核算);2022年申报项目计划竣工投产时间须为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之间,项目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之间计划设备投资原则上不少于项目设备总投资的30%(按期间内发票核算)。


四、申报材料

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选择“奖补类”;申报方向填写“制造业企业购置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2021年/2022年)”(选择一个年度),项目名称填写企业的申报项目,并按照要求完整填写相关内容。

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单位应填写承诺书;项目区级主管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区级财政部门出具配套承诺,加盖公章。

项目申报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应保存完整以备查。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2021年项目须提供的材料

1.项目申请书(见正式通知附件);

2.项目情况表、资金申请报告;

3.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4.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申报企业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申报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项目设备购置合同及技术参数说明,企业支付设备款的银行付款凭证及设备款发票(复印件);

8.项目购置设备清单和购置设备发票明细(复印件);

9.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10.智能化改造项目汇总表。

(二)2022年项目须提供的材料

1.项目申请书(见正式通知附件);

2.项目情况表、资金申请报告;

3.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4.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申报企业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申报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出具的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8.项目购置(计划购置)设备清单;

9.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10.智能化改造项目汇总表。

以上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左侧胶装成册,书脊处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全套申报材料提供电子文档。请各区推荐单位以“推荐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形式命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统一刻成光盘,盘面标注推荐单位。


五、工作程序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本辖区内企业进行项目申报,会同区财政部门对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初审和查重,将推荐意见、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材料和1:1资金配套承诺加盖公章,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本区项目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接受邮寄。推荐文件一式二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申报材料汇总电子文档(Word和PDF格式光盘一张)。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对通过评审的2021年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对通过评审的2022年项目纳入2022年拟支持的备选项目名单,2022年对备选项目进行现场审核。


附件:1—1.项目情况表

1—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提纲

1—3.项目购置设备清单和购置设备发票明细

1—4.2021年智能化改造项目汇总表

1—5.2022年智能化改造项目汇总表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刘进旭;联系电话:83605306)


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2021年和2022年智能化改造项目申报指南(图1)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