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指南。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企业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不断提升生产技术和产品市场占有率,对被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产品,一次性分别给予1000万元、300万元奖励。
(二)对被列为市级单项冠军培育的企业,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产品
1.符合项目申报指南通知中“申报条件”所有要求;
2.符合《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要求,入选工信部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及通过复核的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名单。
(二)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
1.符合项目申报指南通知中“申报条件”所有要求;
2.经评审论证公示为本年度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
三、申报材料
根据项目申报指南通知要求,申请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一)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产品
1.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申报方向选择奖补类);
2.主要产品介绍(含相关使用案例);
3.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4.企业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重点培育企业
1.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申报方向选择奖补类);
2.主要产品介绍(含相关使用案例);
3.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4.企业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及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为word格式。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对项目进行认定,根据认定报告确定支持的项目。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柯于灿;联系电话:83607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