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指南。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对于入选工信部公布的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的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入选工信部公布的绿色设计产品名单的企业,按每项产品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当年累计最高30万元。
(二)对于入选工信部公布的“能效之星”产品目录的企业,给予每项产品3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当年累计最高60万元。
(三)对于入选工信部公布的能效“领跑者”名单的企业,给予6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对于入选工信部公布的水效“领跑者”名单的企业,给予6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对于入选工信部公布的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的企业,给予6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对于入选天津市市级绿色工厂名单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对被评定为国家级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项目且通过国家考核验收的单位,给予国家奖补金额20%的配套奖励,最高5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支持方向(一)”的企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项目申报指南通知中“申报条件”所有要求;
2.入选《关于公布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0〕246号)中的“绿色工厂名单”、“绿色设计产品名单”或“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名单”。
(二)申请“支持方向(二)”的企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项目申报指南通知中“申报条件”所有要求;
2.入选《“能效之星”产品目录(2020)》(工信部2020年第40号公告)。
(三)申请“支持方向(三)”的企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项目申报指南通知中“申报条件”所有要求;
2.入选《2020年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工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第56号公告)。
(四)申请“支持方向(四)”的企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项目申报指南通知中“申报条件”所有要求;
2.入选《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名单》(工信部、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第39号公告)。
(五)申请“支持方向(五)”的企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项目申报指南通知中“申报条件”所有要求;
2.入选《2020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2021年第2号公告)。
(六)申请“支持方向(六)”的企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项目申报指南通知中“申报条件”所有要求;
2.入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天津市绿色工厂(园区)名单的通知》(津工信节能〔2021〕2号)。
(七)申请“支持方向(七)”的企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项目申报指南通知中“申报条件”所有要求;
2.中标国家2020年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项目,通过验收并下达项目或资金计划。
(八)其他要求
1.对于同时入选国家级和市级绿色工厂的企业,按照就高原则,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
2.对于已列入资金安排的市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如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的,可申报30万元差额奖励。
三、申报材料
根据项目申报指南通知要求,申请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一)申请“支持方向(一)、(二)、(三)、(四)、(五)”的企业
1.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申报方向选择奖补类);
2.工信部公布的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能效之星”产品、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或绿色数据中心相应文件(扫描件)。
(二)申请“支持方向(六)”的企业
1.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申报方向选择奖补类);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天津市绿色工厂(园区)名单的通知》(津工信节能〔2021〕2号)文件(扫描件)。
(三)申请“支持方向(七)”的企业
1.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申报方向选择奖补类);
2.与工信部签订的《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合同书》(正文扫描件)。
四、申报流程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及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为word格式。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对项目进行认定,根据认定报告确定支持的项目。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许玉程;联系电话:022—83607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