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车联网产业发展支撑服务平台建设方向)
为推进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指南。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支持方式
(一)支持方向:人工智能领域,支持人工智能高质量训练资源数据平台、标准测试服务平台,以及人工智能创新平台等建设项目。车联网领域,支持车联网技术训练资源库、车联网研发创新平台、云控管理与数据交互综合平台、测试验证支撑平台、信息安全保障平台等建设项目。
(二)支持内容:围绕人工智能和车联网产业相关领域,支持企业建设开放共享服务平台,服务和支撑产业前沿基础研发和关键技术创新。支撑服务平台应以开放接口、模型库、算法包等方式向社会提供软硬件开放共享服务,促进数据共享,形成标准化、模块化的模型、中间件及应用软件,引导相关企业应用支撑服务平台开展产品研发、应用测试等,提升产业核心研发能力和服务能力。
(三)支持方式:对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20%,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通知正文中“申报条件”的所有要求;
(二)项目实施须在2022年底前完成,项目总投资只包括2020年1月1日后形成的项目投资。
三、申报材料
提供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及以下材料,按通知要求顺序装订:
(一)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选择支持类);
(二)填报补充申报材料(附件8—1、附件8—2);
(三)如有银行贷款,须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
(四)其他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及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为word格式。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项目。
附件:8—1.支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情况表
8—2.支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王华 联系电话:83606658;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刘萍 联系电话:83607325)